山东艺术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是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省内唯一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 2004年有35个本科专业(方向)面向山东省共计招生1100人(其中包括根据文化部、国家教委关于高等艺术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04年招收我院附中推荐的免试生30名),11个专科专业面向山东省共计招生400人。 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招办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自行划定本院本、专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戏曲学(戏曲文化传播)、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绘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美术学(书法)、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美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景)本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并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戏曲学(戏曲文化传播)、美术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录取时按该专业考生专业成绩占30%,文化课成绩占70%相加所得的结构分从高到低排序后,按1:1投档录取。 录取结果由山东省招办通过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布。依照山东省政府有关规定仍执行2003年收取学费标准。每生每年需交纳学费8000元、住宿费500元。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国际创意设计学院经省政府批准,属我院二级学院,每生每年暂定交纳学费18000元、住宿费600元,收费如有变动以2004年山东省物价局批复及我院新规定为准。奖学金、贷学金发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策执行。学院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我院所设专科专业均可专升本,装潢设计、电脑美术、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六个专科专业在我院职业教育学院办学。 2004年招生专业、培养层次、招生计划、年学费标准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详见附表。
咨询联系电话:0531-6423661 职业教育学院电话:0531-6332319 国际艺术交流学院电话:0531-6423263 国际创意设计学院电话:0531-642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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