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试时间要求:
四级:6月13日上午9:00; 六级:6月13日下午3:00
整点开考之后,禁止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前,禁止考生离开考场。
2、准考证背面的“考生注意事项”
请拿到准考证的考生认真阅读背面的“考生注意事项”,并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校区等信息(特别说明:考生所在考区应与考生所处校区一致),如有差错必须及时向教务处招考办提出更正。
3、证件要求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参加考试,三证缺一不可。如学生证或身份证丢失,请及时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员处开具带有照片的学籍证明或临时考试证明。准考证丢失须到教务处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补办。除准考证外,其余证件考试当天不予补办。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4、考试用品的要求
因四六级阅卷采用计算机阅卷方式,因此考生务必准备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否则可能造成计算机无法识别试卷以至试卷无效。
5、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必须亲自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并严格按照承诺进行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必须在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监考员,不交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不准携带除证件和必要文具之外的任何物品(如背包、手机、复习资料等)进入考试区域,即考场所在教学楼。一旦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携带违规物品,或在入场前利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测时发现违规物品,将按照违反考试纪律、取消考试资格处理,并报教务处备案。在考场内如发现携带违规物品,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报教务处学籍科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试期间我们将配备手机信号阻断器、监考大师、金属探测仪等辅助设备,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中的相关条款,充分认识四六级考试的严肃性,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考生不得将任何发放的试卷册、答题卡等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此次考试资格,成绩无效,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试题册背面条形码必须按照要求粘贴到答题卡一相应位置,不得贴错、贴倒或故意涂黑、损毁,否则按违纪处理,成绩作废。
6、考点、考场安排情况
本次考试长清校区考场安排在艺术文化学院教学楼,文东校区安排在阶梯教室和公共教室。6月12日下午5点分别在长清校区艺文教学楼一楼大厅和文东主教学楼前张贴考场分布图。因考场比较分散,请考生务必提前找好考场位置,以免耽误考试时间。